中原彼得堡航空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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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彼得堡航空学院2023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3年03月02日 17:04 作者: 来源:

一、组织与管理

中原彼得堡航空学院(以下简称航空学院)2023届有三个本科专业、预计共177名学生进行毕业论文(设计)。该阶段是我院培养学生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对大学四年学习、研究与实践成果的全面总结,是对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检验。

(一)从加强毕业论文(设计)的科学化和规范化管理出发,结合我院教学实际,成立航空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温盛军

成员:王海泉 涂晓韦 张西广 喻俊 徐其迎

秘书:崔文星

(二)成立航空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巡视检查组:

组长:温盛军

成员:杨华 王海泉 涂晓韦 张西广 喻俊 徐其迎

崔文星 谷青

(三)航空学院设立3个毕业论文(设计)课题组:

1.电气类课题组 组长:徐其迎

2.测控类课题组 组长:喻俊

3.软件类课题组 组长:张西广

二、工作职责

各个课题组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全过程负责,并在学校要求的基础上,制定本课题组的毕业论文(设计)的监控体系和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标准。巡视检查组负责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监督和协调。

(一)题目评审和公布

按照中原工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手册》及航空学院有关规定要求,教师在2022学年秋季学期的第14周周一完成选题申报(选题审批表如附件1),各个课题组组织专家在第14周周五前完成对申报的毕业论文(设计)题目的评审工作,经主管院长批准后对学生公布(毕业论文任务书如附件2),并由师生进行互选。学生在2022学年秋季学期完成译文(俄文或英文)、读书笔记、开题报告(设计方案)。赴校外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参照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由学生个人申请,经学院审批、学校备案,完成选题。

(二)毕业论文(设计)开题

开题报告(设计方案)有助于促使学生尽快熟悉课题,锻炼学生的口头表达能力,督促学生对不符合要求的内容进行调整。

开题答辩安排在2023学年春季学期的第2周进行,由学生所在的课题组自行组织安排,于开题前三天把开题日程安排表(见附件3)上报学院教学办公室,答辩过程需详细记录开题报告审查表(见附件4)。

开题报告或综述应包括研究(或设计)目的与意义、国内外同类研究(或同类设计)概况、课题研究(或设计)内容、研究(或设计)方法、研究计划和时间安排。研究计划中应明确各阶段的时间安排。开题报告中参考文献要求至少15篇,其中80%应为近5年的论文,英文(或俄文)文献至少5篇。

开题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开题报告、英文(或俄文)文献翻译、读书笔记。巡视检查组将在开题过程中到各课题组对开题情况进行抽查。对没有完成译文、读书笔记或开题报告(设计方案)的学生延后1-2周(第3-4周)重新开题,并给出结论(正常、警告、终止)。

(三)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

1.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安排在2023学年春季学期的第8周进行,检查毕业论文(设计)进展是否符合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的进度要求(统计正常进行的课题数、拖延超过两周的课题数),检查已完成的工作、阶段性成果、下一步工作安排以及学生的时间投入情况。对毕业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给出检查结论(正常、警告、终止),完成附件5所示的中期检查表。

2.检查教师指导毕业论文(设计)情况,确认指导教师的辅导答疑是否按学院的规定执行。

(四)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资格审查。

答辩资格审查在2023学年春季学期的第14周进行,经课题组审查合格的毕业论文(设计),方可参加答辩。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答辩或视为不及格:

1.完成任务书规定任务的60%以下;

2.毕业论文(设计)有严重错误;

3.有抄袭毕业论文(设计)行为;

4.毕业论文(设计)期间,无故缺勤累计1周或无论何种原因累计缺勤2周者;

5.因违犯操作造成重大设备事故或人身伤亡事故者,视情节延期一年答辩或成绩以不及格论处;

2023届航空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资格审查表见附件6。

(五)论文评审

论文评审在2023学年春季学期的第14周进行。

1.指导教师评阅

指导教师应对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认真、全面审查,对学生外语水平、毕业论文(设计)完成情况及工作能力、态度等写出不少于150字的评语。

2.评阅人评阅

论文评阅人可由答辩小组内一名以上的教师担任。指导教师不能兼任被指导学生的论文评阅教师。答辩前5-7天,论文评阅教师应仔细阅读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根据设计(论文)质量给出评阅人的评分和评语。

(六)论文答辩

论文答辩在2023学年春季学期的第15周进行。

1.课题组具体负责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和成绩评定,并根据具体情况设答辩小组。

2.答辩小组成员一般由校内教师组成,若课题需要,也可聘请校外同行专家参加。答辩小组成员以3~5名为宜,并推举一名教师担任组长。答辩小组原则上采取指导教师回避制,即学生不得在自己指导教师所在的答辩小组进行答辩。

3.答辩分公开答辩和小组答辩两种形式,公开答辩由各答辩组推优并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小组答辩在课题组或答辩小组进行。答辩时,学生讲解限定在20分钟以内,教师质询10分钟。

4.在校外厂、所、研究院等单位做毕业论文(设计)的,可由这些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和我校教师共同组成答辩小组进行答辩。答辩后只写评语,并给出评分意见(不向学生公布),成绩的最后评定待回校后统一进行。

5.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中出现的重大原则性问题,须报学院答辩委员会研究处理。

(七)最终成绩评定

1.认真执行中原工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简明指导手册》中的各项要求,严把质量关。成绩评定应严格按照《中原工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简明指导手册》中的“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办法和标准”执行,即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评定由指导教师、论文评阅教师、答辩组分别给出的三部分成绩相加而成,其比例建议为40%、20%、40%,按百分制给出。

2.各课题组毕业论文(设计)的优良率不得超过参加答辩人数的50%,其中优秀率不得超过15%。各课题组毕业论文(设计)至少有5%的学生参加复答辩,复答辩工作由航空学院答辩委员会直接组织进行答辩。各课题组评定的成绩经航空学院答辩委员会批准后由航空学院教学办公室统一公布。

3.各系集中管理相应专业学生所完成的毕业论文(设计)材料,并在答辩完成后进行整理,经系主任进行格式和内容的确认验收之后,统一交教学办存档。

4.凡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不及格者,按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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